光伏扶贫惠及415万贫困户,成中国首创的精准扶贫样本方案,每年可产生发电收益约180亿
能源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动力,也是贫困地区发展经济、改善民生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。10月19日,国新办就能源行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。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在发布会上表示,党的十八大以来,国家能源局聚焦“三区三州”等深度贫困地区,统筹推进能源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,能源扶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。农村电气化率提升至18%左右在能源扶贫工作取得的成效方面,首先是农村用电条件大幅提升。章建华表示,2015年,我国全面完成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,解决了400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,在发展中国家率先实现了人人有电用。“应该说这个成绩是非常大的,因为在世界上现在还有8亿人口无电可用,主要是在发展中国家。”章建华说,今年上半年,我国提前完成了“三区三州”、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攻坚三年行动计划,显著改善了深度贫困地区210多个国家级贫困县、1900多万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用电条件。目前,农村平均停电时间从2015年的50多小时降低到15小时左右,综合电压合格率从94.96%提升到99.7%,户均配电容量从1.67千伏安提高到2.7千伏安。与此同时,农村用能方式也发生了深刻变革。一方面,电气化水平显著提升。目前农村电气化率18%左右,比2012年提高7个百分点;电冰箱、洗衣机利用率明显提高,空调保有量是2012年的2倍以上,电磁炉、电饭锅已经成为常见的炊事工具,摩托车、农用车逐步被电动车取代。另一方面,用能清洁化程度不断提高。2018年清洁能源占农村能源消费总量的21.8%,比2012年提高8.6个百分点,秸秆和薪柴使用量减少了52.5%。北方地区冬季取暖更多地用上了电力、天然气和生物质能。能源扶贫带动的脱贫效果也越来越明显。“光伏扶贫工程收益稳定、见效较快,直接带动脱贫作用明显。”章建华说,全国累计建成2636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,惠及近6万个贫困村、415万贫困户,每年可产生发电收益约180亿元,相应安置公益岗位125万个。不仅如此,能源开发建设也为贫困地区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。2012年以来,贫困地区累计开工建设大型水电站31座、6478万千瓦,现代化煤矿39处、年生产能力1.6亿吨,清洁高效煤电超过7000万千瓦,合计增加就业岗位超过10万个。光伏扶贫工作重点转向运维在能源扶贫方式中,光伏扶贫是我国发展产业扶贫、资产收益扶贫的崭新尝试,是精准扶贫世界首创的中国方案、借鉴样本。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负责人李创军介绍,光伏扶贫在扶贫当中受到广泛欢迎,主要是由于它的几个特点:一是资源普及,“光资源哪个地方都有”;二是运维简便,“光伏组建电池板一拼就可以发电”;三是收益稳定,“发电收入月月都有”;四是运营可持续,“一般发电寿命能够达到20~25年”。李创军表示,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、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在支持光伏扶贫方面做了很多工作,除了扎实推进建设任务外,还不断完善政策体系,概括起来是“四优两不”。“四优”就是优先下达建设规模和计划,优先调度保证全额消纳,优先列入财政补贴目录,优先发放财政补助资金。“两不”就是在近年光伏电站造价不断降低的情况下,对光伏扶贫电站的电价实行不竞价、不退坡,这些政策有效保证了光伏扶贫的收益。实际上,近年来光伏平价上网步伐不断加快。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长、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此前在接受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应该在引导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发展的同时,对需要补贴的项目进行合理补贴,尤其是对造福于老百姓的户用光伏等应该进行补贴。“当前,相关的建设任务已经全部完成,目前工作重点转向了运维。”李创军表示,下一步要规范运维管理。在保证专业力量运维的同时,用好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云平台,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全生命周期的监测,保证电站能够正常运行。此外,还要规范资产管理。“对所有符合政策的纳入补贴目录的光伏扶贫电站都要统一编码,登记造册。”李创军说,由此做到光伏扶贫电站底数清、情况明、管得实,真正让光伏扶贫电站成为脱贫攻坚搬不走的“阳光银行”,撤不走的“蓝色扶贫工作队”,让它成为真正助力脱贫攻坚的优质资产。